负责局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落实;负责城市街道的日常动态管理和对违法、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;负责“门前三包”的日常管理;负责对适用于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取证、事实认定,及时向有关股室移交案件;负责执法文书的送达工作,对适用于当场处罚的违法案件行使处罚权;负责拟订城区专项治理活动计划、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;组织执行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。
二、人员编制:
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大队长1名,副大队长3名。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级格待报请市编办批复后,另行下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