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城市规划区广场、水域(河道、水塘)、道路、桥梁、排水管网、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、维护、管理;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和相关行业有偿服务的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防洪、排涝工作;对违反市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查实后报行政执法局给予处罚。
二、人员编制:
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为股级建制,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。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。